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上林路及赤溪路
【审核日期:2022-09-30】 【截止日期:2022-10-03】

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上林路及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赤溪路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上林路及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赤溪路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招标服务名称: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上林路及绶溪片区生态治理“智慧排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道路工程)-赤溪路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地点:莆田市绶溪片区

4.项目规模概况:

上林路: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绶溪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路线总长为429.618,实施长度为421.535,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赤溪路: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绶溪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路线总长为425.153,实施长度为410.544,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6m,单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20km/h,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5.总投资额:上林路建安费约2633.79万元,赤溪路建安费约1478.24万元。

二、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纸范围的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加盖公章及造价师专用章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报送莆田市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

2.材料及设备询价:组织参建各方按本项目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施工合同的规定对需询价的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盖章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书面材料。

3、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组成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所编制的预算书经招标人同意后,送莆田市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预算成果经财政审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核误差率达±3%的,招标人将不支付本项目预算成果的预算费。

4、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其他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

5、完成送审相关部门的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及相关部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及安全责任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税)参照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财政审后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后预算价×4‰×40%。支付方式:经财审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报告出具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80%(支付金额=项目审后的预算金额×4‰×40%×80%),其余待清单核对期满未出现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预算价误差超±3%的予以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不得由第三方支付或向第三方收取其它费用。

询价工作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项目的询价工作,询价工作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造价咨询。

2、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中造价咨询类入库的单位。

3、提供《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4、本项目不接受现有在莆田市财政(市级)投融资项目评审社会中介助审的造价咨询机构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方式:投标单位需在2022 10  3  11  00 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10  8 9  00 ,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首页下载)。

总报价金额统一填写66000.00,竞价响应文件用JPG或者rar或者word格式上传,PDF文件无法上传。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从符合审核条件的投标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若符合审核条件的不足3家则作为流标处理。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机构。

2.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量计算式和电子光盘)、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及预算编制说明等工作,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付赔偿相应的酬金。

3.根据莆政综[2014]9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项目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在规定的时效内无法完成每天处罚1000元,在预算编制费直接扣除。

4、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时,企业出具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印章。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2259170

附件:诚信承诺书/upload/202209/30/202209301019455292.docx

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