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书院改造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清风书院改造修缮工程 3、项目地点:延寿西头村 4、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部分建筑物,修缮保留下来一栋建筑,面积约400㎡;新建一栋匹配的仿古建筑面积约440㎡;其中包含展厅、国学讲堂、办公室、书吧、配套公共服务等建筑以及景观绿化。项目占地面积不少1000㎡,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 5、项目概算:390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符合《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7、设计周期:22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7天,施工图设计阶段15天); 二、服务内容 1、清风书院改造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 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负责对接图审单位并最终将经图审合格的图纸提交发包人,若无需图审的则采用专家论证的方式且专家评审会议由中标人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以及相关的设计配合等服务工作,以上未尽事项最终以发包人及规划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计算办法:工程设计收费按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并下浮30%计取。 ①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所有系数均取1。 ②工程设计收费暂按人民币16.54万元作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费金额,最终按经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预算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费金额。设计费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③本工程设计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6.54万元×(1-30%)=11.578万元。 设计合同金额包含设计费用、文本打印费、专家评审费用(若有)、项目负责人现场指导(不计次数)、竣工图审核等设计阶段的所有费用。合同金额作为设计费用最高价,最终按实际结算的设计费用不得超过该金额,超过该金额的按该金额计算,低于该金额的按实际金额计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且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内(工程设计类)名录库成员; 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招标流程: 本次活动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邀请报名、确定中标人。 第一阶段邀请报名: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规模设计名录库内符合条件的设计机构均可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www.ptcsyl.com/ztb.html)线上报名,报名单位线上填报价格统一为11.578万元,报名提供资料包含报名表(附1)、设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视为流标,无需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确认中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意愿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意愿报价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乒乓球标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进行现场抽取(供应商无须到场),抽中的设计单位为中标人。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天内,需与建设单位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放弃中标及自动退出莆田市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届时将重新进行本项目的招标。 六、时间地点安排计划: 1、时间安排:
注:日程安排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受疫情影响,实施单位不组织集体踏勘,由各入围单位自行安排现场踏勘,同时建设单位可对具体时间节点和会议形式作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各设计机构。 七、服务要求 1、设计单位须根据专家的建议意见及建设单位、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方案,直至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工程前期和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按项目建设需要无偿委派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工程相关问题。 3、设计人员必须现场熟悉项目选址范围的地质、地貌及周边建筑物现状,对以上因素必须综合考虑优化方案,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建设单位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单位应赔偿损失。 4、建设规模可能发生变化,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勘察、设计,不因工期变化等而调整所有费用,设计单位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施工勘察及设计变更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设计延期、变更引起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公告及投标的方案内容均采用中文,若有英文的须进行中文标注。 2、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3、投标人提交的虚假信息或资料的,视为无效,并纳入小规模项目库不良记录考核。 4、项目实施相关条款详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附件1。 5、本次所有投标设计机构对提交的文件负法律责任,提交的所有相关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本项目建设方所有。 6、活动解释权:因对本次活动规则的有不同理解,本次活动的建设方享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海防 联系地址:莆田市绶溪公园 电话:13599005120 电子邮箱:28583151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17号2号楼1902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950726899; 电子邮箱:729226351@qq.com 附件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upload/202211/02/202211020831314482.doc 附件2清风书院改造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upload/202211/02/202211020832233466.docx 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