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岩山公园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以报价方式确定东岩山停车场施工班组单位,请按要求将报价单盖章后提交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一、项目概况和施工范围 1、建设地点:东岩山公园路口处; 2、工程建设规模:总面积约820平方米 ; 3、招标内容:包含场地平整、需放样规划路面水流方向、基础碎石铺垫并压实(材料甲供)、彩色透水混凝土浇筑(每5米设置一条伸缩缝)、砖砌消防沙池(深度0.5米,表面积2米*2米)、500*200*600烧面黄锈石异形整石、600*300*150烧面芝麻灰道牙(切15*15斜角)、600*250*200芝麻灰车挡石、道路(箭头)及停车场画线,除基层碎石由甲方提供外,其他材料、人工、机械、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按照甲方提供大样图进行施工(详见附件1),工程量如下: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最高控价不得高于18万元人民币。 7、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或风景园林等相应范围),若营业执照不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的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内(施工类)的企业;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具备有效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且不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2、中标方式采用低价中标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项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报价最低即为中标单位,若最低价报价相同,我单位会另行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取1家中选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所要求的可能发生施工费用(含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不可预见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报价的施工企业直接在网站免费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施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www.ptcsyl.com/ztb.html)线上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无加盖公章或材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价。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6点整。 3、附件1: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及路沿石结构图/upload/202211/18/202211181648346816.zip 附件2: 投标文件/upload/202211/18/202211181649206884.doc 附件3:施工合同/upload/202211/18/202211181649516796.docx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206026585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