绶溪公园民居建筑活化示范区景观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审核日期:2023-06-19】 【截止日期:2023-06-21】


绶溪公园民居建筑活化示范区景观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各供应商单位:

因项目需要,现以报价方式公开选择绶溪公园民居建筑活化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请按要求将报价单盖章后提交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绶溪公园民居建筑活化示范区景观工程

   点:莆田市绶溪片区内                                                     

   模:绶溪公园民居建筑活化示范区配套的景观设计,并处理活化民居的园林空间与公共园林空间的衔接。总用地面积约38718平方米,内容包括房屋改造、园区环境整治、建筑内部装饰、场地管网、周边景观环境等。

总投资额:暂定2200万元

二、服务内容:

承担编制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答疑、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分项进行招标,完成该项之后支付相应款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设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1.2万元,施工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8万元,监理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0.35万元(施工、监理如分两标段招标,择费用按比例进行支付)。总费用不超过9.55万元。

费用含税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需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中招标代理类入库的单位。

、报价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报价单对项目进行报价,2023年6月21日下午15点前将报价单提交系统,超出截止时间视为不参与报价。

2.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后续若规模等调整,费用不进行调整。

六、中选及合同要求

1.本项目总价报价最低即为中选单位,若最低价报价相同,我单位将于2023年6月21日下1530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取1家中选。

2.中选单位在中选5天内,需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签订,逾期按园林集团供应商管理规定执行。届时将重新进行招标。

3.投标人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届时将重新进行招标。

 

联系人:小柯         联系电话:18850496762

附件:1.报价单/upload/202306/19/202306191816472675.doc

          2.合同/upload/202306/19/202306191816564833.doc


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