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康养中心(清宁园)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审核日期:2022-07-21】 【截止日期:2022-07-25】

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康养中心(清宁园)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康养中心(清宁园)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招标服务名称: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康养中心(清宁园)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地点:莆田市绶溪片区

4.项目规模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建设内容:太极馆1栋、茶室2栋、公厕、树屋、栈道、观景台、多面体攀岩山地、停车场、广场、园路及配套设施建设。

5.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2630万元,建安费约2200万元。

二、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纸范围的预算编制(含钢筋量计算式)及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加盖公章及造价师专用章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报送莆田市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

2.材料及设备询价:组织参建各方按本项目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施工合同的规定对需询价的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盖章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书面材料。

3、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组成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所编制的预算书经招标人同意后,送莆田市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预算成果经财政审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核误差率达±3%的,招标人将不支付本项目预算成果的预算费。

4、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其他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

5、完成送审相关部门的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及相关部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及安全责任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税)参照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钢筋)=财政审后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后预算价×4‰×40%+审后抽筋量×15元/吨×40%支付方式:经财审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报告出具后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80%(支付金额=项目审后的预算金额×4‰×40%×80%+审后抽筋量×15元/吨×40%×80%),其余待清单核对期满未出现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预算价误差超±3%的予以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不得由第三方支付或向第三方收取其它费用。

询价工作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项目的询价工作,询价工作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造价咨询。

2、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中造价咨询类入库的单位。

3、提供《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4、本项目不接受现有在莆田市财政(市级)投融资项目评审社会中介助审的造价咨询机构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方式:投标单位需在2022年 7  25  11  00 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截止时间到,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首页下载)。

总报价金额统一填写40000.00,竞价响应文件用JPG或者rar或者word格式上传,PDF文件无法上传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造价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造价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审核,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按递交诚信承诺书时间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机构。

2.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量计算式和电子光盘)、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及预算编制说明等工作,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付赔偿相应的酬金。

3.根据莆政综[2014]9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项目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在规定的时效内无法完成每天处罚1000元,在预算编制费直接扣除。

4、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时,企业出具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印章。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2259167

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响应文件 :诚信承诺书/upload/202207/21/20220721102432118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