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华郊野公园预算审核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审核日期:2024-01-19】 【截止日期:2024-01-22】

泗华郊野公园预算审核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莆田市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泗华郊野公园 ,现以公开方式邀请园林集团供应商库内(造价审核类)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预算审核服务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莆田市 ;

 

2.项目规模:公园总体规划建设总面积约 130 公顷,建设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对现有泗华水上公园进行提升;二是泗水桥以上郊野新建公园段,打造·两带·八环·十景, 使得公园里的生态相互融合,具有定的观赏性和休闲性。总投资额:2200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预算审核工作:本项目预算编制单位提供的成果进行审核,除此以外还包括设计费用审核、勘察测量费用审核、图纸审查费用审核、各类第三方检测费用审核以及施工图以外的各类涉及本项目相关的成本费用审核(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注:本次预算审核工作包含从勘察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阶段以及结算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施工阶段的预算审核工作。

 

4.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收到我司相关资料后3日内完成预算审核,并提供成果文件。(需分段进行预算审核,并及时根据我司需求对预算审核进行调整工作)

 

5.审核费用:本项目合同总价为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故平台报价统一填写为263892元,最终结算价以审后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30%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审核类库内的企业。

 

 

 

2. 中标方式采用 随机抽取

(一)各供应商登陆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承诺函》(附件1)作为响应文件(无加盖公章,视为材料不齐,自动放弃),由于本项目限制统一报价,故各供应商报价时统一填写 263892元(最终结算价以审后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30%作为最终结算价,报价统一填写投标报价为26389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所要求的可能发生施工费用(含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不可预见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按照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意愿报价的供应商,以此类推),以兵乓球标注,进行两轮现场抽取的方式。第一轮,根据报价排序时间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的供应商为最终选择对象。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

 

  3.其他要求

  要求中标人在收到图纸或相关材料后,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预算审核工作,超过限定日期,每延后一个工作日按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扣除。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由于本项目限制统一报价,各投标单位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www.ptcsyl.com/ztb.html),报价时统一填写263892元,承诺函无加盖公章或材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价。

 

2.截止时间:2024122日下午3点整。

 

四、违规处理

 

中标后,拒绝按中标价格承接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接应急采购项目、未在通知要求时间内不与发起部门签订合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影响材料供应,1年内取消申请入库资格。注:需经线下开标的项目,具体招标方式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平台显示预中标的供应商不作为最终选择对象。(最终中标对象以结果公示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4-2259153

附件1:诚信承诺书/upload/202401/19/202401191703335136.docx

 

 

 莆田市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