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公园、绿道广场亭廊修缮项目 公开选择修缮单位第二次公告
【审核日期:2024-01-29】 【截止日期:2024-01-31】

关于市属公园、绿道广场亭廊修缮项目公开选择修缮单位第二次公告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市属公园、绿道广场亭廊修缮项目修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市属公园、绿道广场亭廊修缮项目

2. 地点:市属公园、绿道广场

3.最高限价:28万(含税)

4、招标范围及内容:市属公园、绿道广场内2亭4廊(三亭园荔枝林带荔景亭、荔浦段荔枝林带荔涵廊及品荔亭、绶溪公园1号口自行车棚、3号口自行车棚、5号口自行车棚)进行修缮,包含但不限于木质结构修复、木柱裂缝大修补、漆补、屋面瓦片及白蚁防治等所有修缮工作(详见附件2)。

5.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2年 ;

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修缮过程中所需所有的劳务、物资、服务与安全责任等均由修缮单位承担。

8.本项目需要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修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凭验收报告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资格要求:

1.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古建修缮类入库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具体选择流程如下:

1.各供应商登陆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修缮清单(附件2,可根据实际添加)及承诺函(附件3)作为响应文件(无加盖公章,视为材料不齐),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13115点30分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材料不齐的视为无效报价。

2.由采购人线上选择,按低价选择的原则,第一低价供应商为该项目的最终选择对象,该报价为最终报价。

3.若出现第一低价报价相同的,进行线下选择,按照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报价的供应商,以此类推),以兵乓球标注,进行两轮现场抽取的方式。第一轮,根据报价排序时间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的供应商为最终选择对象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

  、工作要求

1.最终选择对象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 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修缮项目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资格。

2.供应商应按公告文件要求无条件完成拆除、垃圾清运、货物供应、采购、安装、施工及防治等全部项目的供应、实施。意向供应商须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3.本项目响应文件中修缮清单的综合单价含材料费、措施费用、辅材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税金(开专用发票)、风险等一切费用。该综合单价报价作为结算单价,供应商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本项目结算采取最终报价限额,结算总价若超过最终报价,超出部分由最终选择对象承担,低于最终报价,按实结算。

、其他

本公告及选择结果将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http://www.ptcsyl.com/ztb.html)公布。

联系人:先生;0594-2259119,18206026585

附件1: 市属公园、绿道广场亭廊修缮项目部分图纸.zip  /upload/202401/29/202401290844489674.zip            

附件2: 市属公园、绿道广场亭廊项目修缮清单/upload/202401/29/202401290843598121.doc

附件3:《承诺函》/upload/202401/29/202401290844093844.doc

附件4:《修缮项目合同书》(参考范本)/upload/202401/29/202401290844184996.doc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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