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智慧排水)-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绶溪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溪头路涉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
【审核日期:2024-08-02】 【截止日期:2024-07-19】

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智慧排水)-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绶溪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溪头路涉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公开选择结算审核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智慧排水)-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绶溪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溪头路涉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招标服务名称: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智慧排水)-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绶溪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溪头路涉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地点:莆田市绶溪片区

4.本项目建安费约30万元。

二、招标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核)

三、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四、咨询费用:

1、审核费用: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收费标准,按1000元包干计取,该费用包含造价审核工作内容中所有的费用,除此以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造价咨询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不得由第三方支付。

3、由于项目特殊性投标人中标后需与招标单位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五、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中造价审核类的企业;

2、供应商有变更营业执照的应同时在附件提交新的营业执照(未有变更的,则无需提交);

3、报价人的信用评价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若参与报名家数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注:上述资格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再扫描上传,否则无效。

六、报价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投标函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函提交系统,超出截止时间视为不参与报价。

由于本项目限制统一报价,故各单位报价时统一填写1000元,竞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函》,电子章无效)用JPG或者rar或者word格式上传,PDF文件无法上传。

七、开标时间

投标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6时前,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园林集团网站下载要查看http://www.ptcsyl.com/ztb.html)。开标现场为园林集团会议室。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可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到现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八、中标人确定的方式:

抽取原则:由招标人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按公开随机抽取的原则。

抽取规则:按照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意愿报价的供应商,以此类推),以兵乓球标注,进行两轮现场抽取的方式。第一轮,根据报价排序时间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的供应商为最终选择对象。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本项目预算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九、其他工作要求

1、中标的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园林集团有关规定处理。

2、中标的审核机构应在领取结算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3、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时,企业出具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印章。

4、若投标单位少于3家,按流标处理,届时重新组织招标。

注:需经线下开标的项目,具体招标方式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平台显示预中标的供应商不作为最终选择对象。(最终中标对象以结果公示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 莆田市绶溪公园 ;

  编:351100 ;

联系电话:18850496762,柯工

         监督人:陈工 18650286172


附件:投标函/upload/202407/15/202407151525275062.doc

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