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边坡工程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审核日期:2024-08-21】 【截止日期:2024-08-23】

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边坡工程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负责建设项目 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边坡工程,现以 公开方式 邀请园林集团供应商库内(造价咨询类)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万,采用支护形式:格构式锚索挡墙+抗滑桩或格构式锚索挡墙,设计边坡总长度约50米,边边坡高度约10-15米。建设规模及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内容为准,本项目建安投资暂300万计取

二、招标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编制)

三、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1、预算编制工作:本项目由符合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图纸。本次中标的预算编制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编制预算,发布材料询价、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样版段的预算和钢筋计算)、施工过程变更的预算编制(如有)以及其他施工图以外的需要编制的成本费用,直至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注:本次预算编制工作包含从勘察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阶段以及结算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施工阶段的预算编制工作。

五、造价费用:

1、预算编制费用:最高限价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收费标准的60%计算(土建工程即按审后费用总价的3‰计算,抽筋不另外计费),即结算时不得超过9000元(建安投资暂按300万计取,预算编制费用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若未达到最高限价,按实结算)。该费用包含上述造价编制工作内容中所有的费用,除此以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所有的编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支付,不得由第三方支付。本次预算编制费用的合同金额暂按中标的投标报价比例乘以300万计取。(具体以实际的审后总价确定后进行调整计算,按实结算)。

2、造价编制单位最终结清的总咨询费用不超过合同签订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按合同签订金额计算。

六、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中的企业(造价咨询类);

2、供应商有变更营业执照的应同时在附件提交新的营业执照(未有变更的,则无需提交);

3、报价人的信用评价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若参与报名家数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注:上述资格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再扫描上传,否则无效。

七、报价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投标函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函提交系统,超出截止时间视为不参与报价。

八、开标时间

投标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823日17:00前,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查看http://www.ptcsyl.com/

九、中标人确定的方式:

 投标人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比例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比例不得高于60%,超过最高限价比例为无效报价比例,本项目报价比例最低即为中标单位,若单价最低价报价比例相同,我单位会另行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取1家中选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所要求的可能发生施工费用(含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不可预见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后,拒绝按中标价格承接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接应急采购项目、未在通知要求时间内不与发起部门签订合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影响材料供应,3年内取消申请入库资格。

十、主要合同条件

1、付款约定: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1)编制费用支付:预算编制经第三方审核与建设单位确认后并收到造价咨询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2)建设单位在合同进行过程中,有权另外再委托财政审核(或第三方审核机构)作为本项目的二审单位,对本项目的造价成果进行二次审核。

若编制单位提供的预算成果经审核单位审核后误差达±3%,招标人有权不支付任何咨询费用,招标人有权追究编制单位的违约责任,同时编制单位必须退还所有已支付的咨询费用。

2、编制工作时限:中标后接到相关资料后5日内必须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供成果文件。

3、其他要求

 要求中标人在收到图纸或相关材料后,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预算编制、送审,超过限定日期,每延后一个工作日按造价咨询服务费的5%扣除。

4、其他内容详见造价咨询合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自2024821起在莆田市园林集团网站(http://www.ptcsyl.com)发布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查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绶溪公园 ;

邮  编:351100 ;

电  话:15860011481;

联系人:刘工

       监督电话:18650286172         

       监督人:陈女士

       附件1:投标函/upload/202408/21/202408210830111127.doc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