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延寿溪(上游)生态综合整治项目绶溪公园段亮化工程维修物资采购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审核日期:2024-09-03】 【截止日期:2024-09-05】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延寿溪(上游)生态综合整治项目绶溪公园段亮化工程维修物资

采购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各供应商:

因项目需要,对我单位莆田市延寿溪(上游)生态综合整治项目绶溪公园段亮化工程维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进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莆田市延寿溪(上游)生态综合整治项目绶溪公园段亮化工程维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预算金额1037431.81元。

二、代理内容:代理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一切费用)。上述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12329元,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四、报名要求: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已注册备案(截图加盖公章,上传系统)。

2、须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中招标代理类入库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招标代理。

4、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五、中标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法

1、各供应商需在2024年9月5日17点前登陆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本公告第四条中的第1、3、4点),无加盖公章,视为材料不齐,自动放弃,由于本项目限制统一报价,故各供应商报价时统一填写 12329元。(最终代理费用价以最终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公告第三条要求,按实结算)

2、按照意愿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意愿报价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以此类推),以兵乓球标注,进行两轮现场抽取的方式。第一轮,根据报价排序时间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为最终选择对象。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

3、若符合审核条件的不足3家则作流标处理。

六、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在抽中后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2、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联系电话:13950739611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电话:05942259159       监督人:李女士

    附件:诚信承诺书/upload/202409/03/202409031137299626.docx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