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边坡工程监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审核日期:2024-11-18】 【截止日期:2024-11-20】

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边坡工程监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备选单位:

东岩山公园北侧宫保尚书祠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边坡工程因建设需要,现以报价的形式确定边坡监测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边坡监测

项目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单价为综合单价,含运输费、材料费、机械费、埋设安装费及技术费等相关费用。

坡顶沉降观测

5点28次

42)元/点·次

坡顶水平位移观测

5点28次

53)元/点·次

深层土体变形(测斜)监测(3个监测点)

50米28次

13)元/米·次

锚索应力监测

15点28次

50)元/点·次

 

注:

1、具体监测数量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或上级行政部门要求为准,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变更工程量单价及结算单价按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2、本项目具体工作量必须按规范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和相关规范执行。

3、报价已包含运输费、材料费、机械费、埋设安装费、税费、技术费及设备进场、退场等全部费用。本工程按实际监测内容进行计算。

4、本项目合同包分别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单价参考上述表格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46200元,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各投标人须按监测项目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边坡工程监测与检测技术规程》(DBJ/T13-282-201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1996)、《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等文件强制性标准及设计要求。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现行文件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因观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施工范围: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监测内容。

(三)特别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

2)省外投标人在闽从事监测业务的,还需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报价单位须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中工程勘察类入库的单位。

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公章。(第3项无需提供)

(四)工期要求:

本监测工期含施工阶段(暂按3个月)及完工后阶段监测(暂按2年),根据相关规范标准时间节点要求分点进行测量观测,观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五)特别约定:

1、中标人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若中标人原因造成延期,毎延期一天处罚500元,但累计处罚不超过监测费用总额的10%。

2、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前来商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外地的48小时)内到场,若中标人未到场的,每延迟一次罚款500元(但累计不超过监测费用总额的10%)。

3、本工程监测分阶段进行,过程周期较长,发包单价不随时间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

4、本项目具体监测数量根据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图纸要求为准,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发包单价不随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二、商务条件

1、交付时间:实际工期依进度调整 。

2、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严格进行交付,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3、履约保证金:中标总价的5%。说明:收取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提供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并提交正式书面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按现场确定的工程量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监测费用的70%,本工程监测全部完成,提交相应的监测报告书并由招标人完成工程量审核后30日内支付至监测费用100%。

三、报价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报价单对项目进行报价,2024年11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报价单提交系统,超出截止时间视为不参与报价。

2、本工程按实际完成的数量乘中标单位所报的单价结算工程款。

3、本项目监测费用最高限价为46200元,报价超过该价格视为无效报价。该费用包含完成本合同所需的进退场费、设备场内倒运费、仪器设备费、监测费、技术工作费、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说明、有关规范认真地针对全部工程进行监测收费的投标报价,若有漏项,此部分价格将被视为己包含在其它分项中,不再另行补价。

四、中选及合同要求

1、本项目总价报价最低即为中选单位,若最低总价报价相同,我单位将于2024年11月20日17:00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取1家中选。

2、中选单位在中选10天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对接采购单位进行合同签订,逾期视为放弃中选。

3、若符合审核条件的不足3家则作为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15860011481           

         监督人:陈女士      监督电话:0594-2259586        

         附件:/upload/202411/15/202411151055251725.doc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