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绶溪片区安商房垃圾清运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审核日期:2025-04-07】 【截止日期:2025-04-10】


各供应商:

因项目需要,对绶溪片区安商房垃圾清运项目招标进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莆田市绶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绶溪片区安商房垃圾清运项目,经核算地块一、二住宅套内面积共计约60.7万m2,涵盖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安全高效的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并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拟建议按照5.8元/m2作为本次公开选择清运单位的最高限价,总价约352万元(按合同期实际清运面积结算),服务期限为2年。

二、代理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相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答疑等招标所需的工作,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和发布招标信息等;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标后备案档案整理等事项;同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上述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不超过2.81万元,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四、报名条件: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代理中介超市采购代理库内已登记备案(截图加盖公章,以jpg或者pdf的形式上传系统)。

2、须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中招标代理类入库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招标代理。

4、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加盖公章后,以jpg或者pdf的形式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5、投标人填写报价单,加盖公章后,以jpg或者pdf的形式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方式:投标单位需在2025年4月10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本公告第四条中的第1、3、4、5点)提交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超出截止时间视为不参与报价。

六、选择办法:

1.本项目报价最低即为中选单位,第二顺位为候选单位,若最低价报价相同,我单位将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6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取1家中选。

2.中选单位在中选7日内,需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放弃中选及自动退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届时直接委托第二顺位候选单位。

3.若符合审核条件的不足3家则作流标处理。

七、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后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2、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附件:1、诚信承诺书/upload/202504/07/202504071736299337.docx

          2、报价单/upload/202504/07/202504071736388374.docx


联系电话:2259191          联系人:卓先生

监督电话:2259093          监督人:李女士

 

                   莆田市绶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